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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wang8888 发布时间:2024-09-12 02:55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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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故宫博物院藏陆柬之书《文赋》,据帖中错字、别字、漏字以及避讳字情况,笔者推测其并非陆柬之所作,其时代当在元初至1298年之前。清华简《系年》23章是前后相序、编排整齐的一部完整的书籍,清华简的整理者认为《系年》是一种编年体史书,它的体例和内容接近于《竹书纪年》。从《竹书纪年》和《系年》的书写体例和内容来看,二者的差别要大于二者的共同,《系年》不同于《竹书纪年》,它的整体特征表明《系年》不是编年体史书。《系年》的记事范围及记事特征都昭示着它不是《左传》的摘编,也与后世的"纪事本末体"存在着根本的区别。更为重要的是,正确理解《系年》的性质,不应该脱离《系年》书写的社会历史氛围,而应该把它放在战国历史语境和文化形态中去考察。与《左传》或"纪事本末体"相比,《系年》更接近于《春秋事语》;它的性质与汲冢竹书中的"国语"三篇相近。曹魏正始五年《石门铭》所见郎中、司徒从掾位,即魏晋史籍中被称为王、司徒吏的群体。王、司徒吏与九品中正制没有直接关系,这一群体应该渊源于汉代察举与辟召制下的三署郎、公府掾。魏晋时期,伴随着自身原有职掌的丧失,他们常受命承担一些临时性职使,活跃于地方政事务中。由于具备了虚衔化的特征,王、司徒吏又常被用作赐,由此人数急剧膨胀,成为僚体系末端的一个特殊群体。木工司马一职是曹魏时期伴随着材校尉而创设的,当时又存在着以都匠冠于衔之前的职衔组合,《石门铭》所见都匠木工司马恰反映了这一点;当部匠司马则是隶属于系统的工匠。这两类职的存在表明,当时对工匠的管理引入了事化建制,一如屯田系统。《石门铭》所见诸职体现出的时代特征,有助于从微观层面观察汉魏之际地方行政模式变革。本文根据灵宝西坡墓地出土玉钺的特征,对灵宝市文物保管所收藏的三件玉钺的性质与年代进行了认定,并结合玉钺采集遗址的基本信息及考古成果,对三件玉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。三件玉钺属于仰韶文化中期遗物,灵宝一带仰韶文化中期的部分墓葬或多或少都随葬这类玉钺,玉器原料产地很可能在当地,相比墓葬规模及大口缸,玉器在仰韶文化中期的墓葬等级指示性方面不具较强代表性。本文以 博物馆馆藏《遐迩贯珍》为研究对象,参照辞书出版社翻印的英国伦敦大学亚非研究所图书馆所藏《遐迩贯珍》影印本,对其存世情况及所承载的宗教、新闻、科普、广告等信息进行分类研究,考察了其在近代思想史、宗教史、科学史上的地位,分析了其对近代的影响。济南大辛庄遗址是一座自商代前期后段至商代后期的大型文化遗址。该遗址包含典型的商文化和传统的岳石文化两种因素。自商代早期后段商夷联盟解体后,大辛庄一带始终是商族和东夷族政治、事活动频繁,文化相互渗透和影响深刻的重要地带。大辛庄一带极有可能为商朝经略东方地区的重要事基地。宜君县秦家河摩崖造像共4龛。其中4号龛为佛教造像,2号龛为道教造像。龛造于西魏,4号龛造于唐代,是研究这一时期造像艺术和宗教信仰及民族融合的重要。骨器研究逐渐成为近年来考古学关注的课题。本文梳理近十年以来骨器研究的新成果,并着重对新石器和青铜时代的骨器研究进行归纳和分析。在新石器时代,无论是地域还是年代上,骨器的程序和方法均比较相似,片切割和磨制为主要手段,"因材作器"是这个时期骨器生产的显着特征。青铜锯的应用是青铜时代制骨手工业的技术性,极大地提高了骨器的效率,并对当时的生产关系产生重要影响。二里头遗址制骨所使用的铜质工具很可能是铜,而非铜锯。 早使用青铜锯的年代很可能不在夏代,而在商代早期,约公元前16年左右。青铜锯的使用和城市化的发展,为青铜时代制骨作坊的规模化、专业化和规范化生产了必要的技术和市场条件。闻尊是一件新见西周铜器,目前对其铭文的释读尚未完善,尤其是其中"朕采田外臣仆"一处,为整篇铭文中的一个重点,在释文、断句及释译等诸多方面,尚需进一步探讨。这一处应该独立成句,无需点断,意思是"监管(那些居住在)我的食采田外围的臣仆"。其中的"外"与其前的"田"构成一个方位短语,而非与其后的"臣仆"构成一个偏正短语;""作动词,意思是"监管";"田"是食采的具体名称。